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班级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,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清明节:4月2日(星期六)、4月3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,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1天。
清明节期间,各教学班级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。
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值班安排如下:
值班领导:崔 峰 13993921247
成员:王海龙 18993930155
石 红 18709391855
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
2016年3月30日